1.JJG標準表法流量標準裝置檢定規程是由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起草,並歸屬於大陸全國流量容量計量技術委員會,廣泛執行。
2.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目前並未明確裁示電子式水量計應依循的技術規範。
3.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目前認可的水量計技術規範並沒有限定國家來源,除JJG之外,也有其他技術規範。而核發許可的TAF認證實驗室可自行決定使用TAF認可的任一技術規範來認證水量計。
1.無線模組4G驗證和智慧地下水資訊平台公告的水表資料傳輸傳輸伺服端相關設定CRC驗證是不同的,公告內容規範的CRC驗證,是針對各水井需要介接資訊平台時的身分驗證使用,以確實資料傳輸的安全性與正確性。
2.無線傳輸通訊的加密與資安設定,也會在公告的傳輸規範中詳細說明,以俾利水權人之配合廠商設定其傳輸控制器。
系統在設備連線時,或是設備資料傳送抵達時,會即時接收,當資料停止傳輸超過30秒,會自動判識資料傳輸完畢,進而自動掛斷。若後續還有資料傳送,或是延遲進到系統,系統會重新啟動接收,同時等待無資料後30秒,再次掛斷連接。
沒有用水的時候,資料還是會有回傳值,回傳值為零,此為正常狀態。異常狀態指沒有資料傳進,這部分異常「無資料傳輸」狀態,超過四小時,平台系統會有警示通知。
1.如果是機械表,容易卡泥沙污垢,量測數值會有問題,拆下來清洗後,資料比較準確。
2.電子式水表拆卸,因為不太需要清洗,是不會有其他影響。
3.拆卸水表,若是傳輸設備箱沒有斷電,則會持續傳輸抽水量為零的值到平台,這並非傳輸異常(如停止傳輸)。
1.一般水表有不同的種類可選擇,如果是溫泉地區,水表內外層應該需要一層鍍膜保護。
2.外在環境下,例如在地底下,有淹水區,需要注意是否有防水措施。
3.本計畫補助項目有限,若需要特殊防水、抗高溫、抗高溫等能力,需水權人協助另行付費裝設。
目前法規沒有規範回報形式,四小時警示通知,系統平台會將停止傳輸設備自動警示通知。依據自治條例規範,七日內廠商可進入系統平台填寫應變檢討紀錄,或是以其他方式(email或是紙本)陳報至市府水務局。
1.依照「桃園市地下水水權裝置量水設備自治條例」第3條,量水設備認證通過下列機關之一檢定合格即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檢驗機構(如TAF認證實驗室)或主管機關。
2.無線傳輸須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證,在台灣販售的無線傳輸模組都需要經過NCC認證,水權人可向設備商索取水井之無線通訊模組的認證資料。
3.對於申請水權展限、移轉或變更登記,需要提供量水設備認證文件、無線傳輸認證文件、系統平台資料傳輸成功截圖文件。